春節出租女友一天要價2000元,別看來錢快請小心陷阱多
2018-03-01
今年春節除夕到初三,24歲的林雪(化名)當了一把“出租女友”,她的任務是完成好友小趙的委託,陪對方回汕頭老家“演”一下情侶,既達成了去海邊旅遊的願望又幫助了好友,她覺得是一舉兩得。不過律師提醒,出租男女友這種合同本身就是無效合同,容易產生糾紛。而且隻身跟隨陌生人到陌生地方存在很大的人身安全隱患,特別對女性來説風險更大。
扮演女友
全因為好玩
昨天在北濱路春森彼岸附近的飲料店,重慶晚報記者見到了林雪,1.68米的個子,長髮披肩,長相温婉。見面最初,林雪就一再強調,她並非專職的“出租女友”,自己在觀音橋一家甜品店工作,而這次“出租”自己,純粹是因為好玩。
委託人是自己的好朋友小趙,今年29歲,汕頭人,在重慶工作快6年了,眼看要到三十還沒有女朋友,家裏催得越來越緊,在1月初的時候,小趙就在他們的朋友微信羣裏開玩笑説想找個出租女友。林雪説,因為自己家中有親戚春節要外出旅遊,所以她家提前兩天把年飯吃了,她也想去海邊玩,跟小趙一拍即合,兩人策劃了“出租計劃”。
他倆合夥“套路”父母
得知兒子要帶女友回家,小趙的父母很早就到機場準備接機,為了避免穿幫,在飛機上他們就開始“對劇本”,關鍵詞是:去年交往、在一起半年、沒同居、結婚還要看看。倆人下飛機還是一前一後,看到小趙父母,馬上開啓演員模式,牽着手出來。林雪説,看到小趙父母開心得不得了的樣子,心裏多少有點愧疚。
除夕當晚吃飯,小趙父母問了林雪一些基本情況,比如學歷、工作、父母職業,趙媽媽還加了林雪微信。怕趙媽媽疑心,林雪還把當晚吃飯的照片和合照發到了朋友圈,當然這條朋友圈是設置了分組,僅趙媽媽可見。自己父母那邊,林雪則是説自己和朋友約好到福建玩幾天,她還發了汕頭的風景照,也是設置了自家父母可見。
來汕頭之前,林雪和小趙講好是所有費用都由男方出,包括來回機票、住宿、餐飲等一切花銷。住的賓館離趙家不遠,他們找的藉口是小趙家裏的卧室太小了,兩個人擠不下。事實上每天“演出”完,賓館的房間由林雪一個人住,小趙自己住發小家。
差點穿幫的一次是初一祭祖,得知第二天要祭祖,林雪覺得自己畢竟是演戲,也不是真兒媳,去祭拜人家先人始終心裏毛毛的。第二天早上7點,她還是跟隨小趙去祭祖,只是祭拜的時候,小趙讓她留在車裏,自己去跟父母解釋:畢竟還沒有過門,自己也沒有準數。雖然當時對方父母看她的眼神有些尷尬,但好歹算瞞過去了。
家裏催婚緊
他逼不得已出此下策
林雪表示自己之所以會答應這次計劃,主要是自己想到海邊玩,而小趙提出的條件是一切費用全包,還給自己發了1500元紅包作為謝禮。而小趙此前和自己是同事,後來發展成好朋友,關係一直不錯,在重慶也常常相約聚會,也算是知根知底的熟人。她覺得是朋友委託也非常安全,費用也不用自己掏,就當過去玩一趟也不錯。只是回想起自己在小趙家,對方父母對自己特別好,小趙媽媽還特意給她準備了三千現金紅包(林雪接了紅包,但是回賓館途中還給了小趙),還買了不少她喜歡的零食,把她當上賓看待,想到自己“欺騙”對方,心裏還是覺得過意不去,林雪説之後再也不會答應這樣的事情了。
重慶晚報記者隨後聯繫到了小趙,他説自己在重慶從事銷售,因為平時工作忙,而且自己又是一個特別挑剔的人,所以一直沒有女友,家裏對他的個人問題也越來越急,每年過年三姑六婆“轟炸”是常態,光是去年,媽媽就因為這件事給他打過好幾道電話,每次都談了一個多小時,媽媽在電話裏還哭了,一想起媽媽,他覺得回家壓力特別大,不得已才出此下策。小趙説他計劃的善後是等一段時間,再跟父母講已經分手了,這樣至少能拖一段時間。
專職“出租女友”
一天兩千元
其實網上還真的有“出租男女友”這樣網站,隨意點開一個,就會發現尋求“出租”的人還不少,光是招聘信息就有幾百條,男找女居多。重慶晚報記者按照網站上的信息,聯繫上客服,據對方講,步驟大概是發佈信息,雙方洽淡價格時間,再簽訂合約,最後出租。
根據上面發佈的信息,重慶晚報記者隨意聯繫了幾位發佈信息的人,一位自稱姓周的女士回覆了記者。從言談中瞭解到,小周今年26歲,重慶本地人,她從去年開始做出租,已經接了好幾單生意,去過成都、貴陽、昆明。第一次出租是去成都,男方要求陪自己父母吃頓飯,當天去當天回。據她講,節假日諮詢的人最多,價格也是水漲船高,春節她一天收費2000元。
面對“生意”,小周還是顯得很謹慎,她向記者提出先視頻,然後再出來聊聊,男方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,籤協議等條件。小周説,自己提的條件算比較嚴苛,因為有正當工作,做這個純粹屬於賺外快,所以一直堅持“綠色出租”,一些過分的舉動都是事先協議寫好,絕對不做。而且每次出租,她會當着男方面給自己的閨蜜發自己此次出行的目的地,對方信息。見記者沒有出租意向,她便不再回復。
專家解讀:
“出租”風險大 不建議參與
新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麗表示,出租男女友這種合同本身就是無效合同。我國合同法規定,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、收益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人不能作為交易對象,此間產生的財產糾葛也難以維權,如果涉及色情交易,還會涉及相關法律問題。而無論男女隻身跟隨陌生人前往陌生地域,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人身安全隱患,特別對女性來説風險更大。
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周小燕也認為,雖然“出租”看上去能暫時解決面子問題,但顯然是治標不治本,掩耳盜鈴的做法。為了自己一時的“假安心”,欺騙自己的父母,同樣也違背道德。雖然社會不斷開放,晚婚對年輕人來説也成為常態,但對一些長輩來説,仍然需要時間接受,長輩們的初衷永遠是希望晚輩幸福,也並不希望你為結婚而結婚,與其欺騙關心你的長輩,不如多花時間耐心與他們溝通,爭取對方理解。
上游慢新聞·重慶晚報記者 龍玉玲 實習生 楊羽牧 文/圖
標籤:
©本欄目文章內容及案例圖片均為愛無界或愛無界會員原創作品,版權歸廣州愛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及會員所有。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及引用,剽竊必究!